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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3 23:37:09 |   作者: kok电竞平台下载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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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4,348.60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239.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60.25万元。母公司2023实现净利润1,748.9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825.26万元。本期未分配利润为7,239.5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09.15万元(本年因准则解释第16号的首次执行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由4,969.42万元,追溯调整为6,309.15万元),减2022年度利润分配1,377.21万元,减同一控制下被合并企业合并时点前利润分配1,411.19万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60.25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公司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9.50万元的37.41%进行分红,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459,070,924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085,184.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但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或“公司”)目前四大业务板块包括城镇燃气运营(含长输管线业务)、LNG生产销售、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以及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股东包括: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控股”)。

  为提高决策效率,适应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本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一般采用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如超出预计范围公司将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到合理预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16,742.00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胡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4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真实的情况提前做到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024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能够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水发众兴、水发控股应回避表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07,224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100,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及提供服务不超过5,61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510万元,向关联方出租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不超过120万元,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支付物业费用等不超过434万元。(详见公司2023-010号公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两项,分别是向关联方霍林郭勒岷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向关联方胜利油田胜利环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LNG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详见公司2023-028号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的两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曹县水发启航燃气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曹县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并支付相应的管输费不超过2,000万元;二是曹县启航向曹县东合销售部分天然气不超过500万元。(详见公司2024-003号公告)

  根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24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做合理预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16,742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101,15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资产费用合计5,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入资产费用10,512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用8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医疗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茶叶制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供冷服务;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作的产品制造;木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医养项目、水利发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热力生产和供应;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水资源调配、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工程及与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设备、燃气具销售、燃气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试验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研发技术;电机制造;新兴能源研发技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视测定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营销售卖;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特定种类设备设计;特定种类设备制造;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零售;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8000号龙奥金座2号楼人保大厦11-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研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营销售卖;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纸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属材料、五金器材、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厨具及配件的销售,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策划、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利发展大厦二层2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广告设计、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餐饮管理;家政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9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1号齐鲁软件园6号楼(创业广场D座)C505-3房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版权代理;商标代理;标准化服务;认证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平面设计、制作;影视制作;销售:纸张、纸浆、纸制品、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营销售卖;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测考察;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保险代理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劳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另外的关联方均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控制公司。

  关联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资信良好,具有非常好的履约能力。济南岷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金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辰双联投资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岷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胜动环保设备公司等关联方系水发集团控股下属公司,资信良好,具有非常好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水发众兴、水发集团、水发控股、水发燃气集团向上市企业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反担保等各类财务资助,帮助上市公司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燃气公司间相互连通,向岷通天然气提供管输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向曹县东合公司采购天然气及相关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水发向关联方销售LNG。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的部分土地、厂房及相关设备租赁给山东胜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租赁关联方山东水利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配套发生相应的物业费用、机房管理费用及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向关联方采购包括人才服务、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及配套监理服务。为避免同业竞争,水发集团将旗下的燃气类企业托管给公司,公司按年度收取托管费用。

  1.对水发集团、水发众兴、水发燃气集团向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所产生的成本,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据市场情况,比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方式确定。

  2.水发集团、水发众兴、水发控股、水发燃气集团2023年拟向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做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按照实际发生的担保额的1‰~2%/每年收取担保费用。

  3.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隆胜峰向岷通天然气收取管输服务费的定价系基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的供气价格并参考了历史交易价格,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向岷通天然气采购,价格是参考通辽隆圣峰与中石油内蒙分公司采购价格结合市场真实的情况确定,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4.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水发向胜利环海销售LNG,销售价格是依据市场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价格确定,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5.公司控股子公司曹县启航采购关联方曹县东合天然气交易定价与历史价格保持一致,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6.公司租赁给关联方厂房、房屋和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屋,接受劳务外包服务、工程项目施工服务以及配套监理服务均参照四周旁边的房屋租赁价格及公用事业收费价格和同类劳务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服务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水发众兴及其股东向本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调整资本结构,平衡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推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天然气、销售LNG、收取管输服务费等是不同燃气公司的管网相互连通条件下实现各公司天然气供需平衡的必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和发展公司主业,有效控制其开展主营业务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可以盘活固定资产,且不影响租出房产土地用于为公司银行借贷提供抵押担保。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也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在济南办公的基本需要,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和配套监理服务系公司收购曹县启航公司之前即发生的业务延续。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公司和他的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2024年度拟向有关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质押等。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同意公司和他的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前述事宜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本次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为支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和持股5%以上持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燃气集团”)、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做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2%/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本次公司接受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做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授信做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 拟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保证担保作为反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范围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为本企业来提供的所有担保事项中为本公司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支出、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所有向债权人偿付的费用,以及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为实现本反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公司每年按业务签署担保协议的时间分别向担保方支付担保金额的1‰~2%/年作为担保费。

  2.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人向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主张承担担保责任事件,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可直接向本公司索赔,公司承诺将在收到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关于已为本公司履行了担保责任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向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支付其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金额。

  3.反担保期间为自反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履行完毕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为公司贷款做担保并由企业来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同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包括其上级单位)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2%/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胡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为公司贷款做担保并由企业来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控制股权的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和/或其上级单位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顺利实施而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按担保额的1‰~2%/年支付担保费,并提供对应的反担保,其支付标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另外的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水发众兴、上海资管、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或水发集团为公司融资做担保,解决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可以轻松又有效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影响企业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余额为81,51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70%。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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